本校學員可積極參與推廣本校各類課程、講座、活動、服務。
5名本校學員可成立教育中心,負責人稱為教育中心主任。
教育中心可舉辦安心禪圓滿祝禱會、工作坊、講座、服務與推廣活動等。
10個教育中心可成立分院,負責人稱為分院長。
分院可舉辦課程、安心禪圓滿祝禱會、工作坊、講座、服務與推廣活動等。
5個分院可成立學院,負責人稱為院長。
學院可舉辦課程、安心禪圓滿祝禱會、工作坊、講座、服務與推廣活動等。
5個學院可成立分校,負責人稱為分校長。
分校可舉辦課程、安心禪圓滿祝禱會、工作坊、講座、服務與推廣活動等。
最高組織為地球大學校本部。校本部下設各委員會執行本校各項業務。
地球大學台灣校本部: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1號5樓